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是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研发机构的一种资质认定。通常有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认定,部分发达城市还有区一级认定。经政府科技管理部门选定开始建设的企业,政府科技管理部门会与企业签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合同书,发文予以资金支持。建设期届满后经验收合格,政府科技管理部门会颁发牌匾,以示鼓励。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且研究开发机构设在中国境内,有产学研合作的基础。
2、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有筹措资金能力和良好信誉,有财力支持研究开发工作,可以落实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年产值规模在1亿元以上,前两年平均年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4%,或不少于1000万元。批准组建后每年投入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上年销售收入的5%,或不少于1000万元。
3、科研技术水平在行业、领域中领先,具有研究开发所需的技术设备,拥有研究开发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技术带头人和一支不少于30人的产业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1、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报条件
(1)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承担并出色完成了国家各项重点科技任务,在国内同行业中是公认的学术和技术权威,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和设计基础,以及较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一般还应是本行业技术监督管理的归口单位,兼有产品检测、标准制订、成果推广、质量监督及技术信息服务等职能。
(2)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有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
(3)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经组建充实完善后,应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任务的能力。
(4)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在组建过程中有一定资金的匹配。
(5)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中,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拥有改革意识强、敢于创新、高效精干、科学化管理的领导班子、有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
(6)密切联系一批企业,并与之有良好的伙伴关系,有向这些企业辐射工程技术成果的成功经验。
2、广东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报条件
(1)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且研究开发机构设在广东省境内。
(2)单位管理层创新意识强,重视科研开发工作。
(3)已组建市级工程中心,并正常运行。
(4)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有筹措资金能力和良好信誉,有财力支持研究开发工作,可以落实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年产值规模在1亿元以上,前两年平均年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4%,或不少于1000万元。批准组建后每年投入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上年销售收入的5%,或不少于1000万元。
(5)科研技术水平在行业、领域中领先,具有研究开发所需的技术设备,拥有研究开发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技术带头人和一支不少于30人的产业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6)与科技界、产业界有紧密的联系,有产学研合作的基础。
(7)工程中心组建目标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力。
3、广州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报条件
(1)在广州市区域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且研究开发机构设在广州。
(2)企业管理层创新意识强,重视科研开发工作,已建立研发机构或区级工程中心,并已取得研发科技成果,有相应的运作和管理机制,运行正常。
(3)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市重点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年产值规模在5亿元以上,前两年平均年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2.5%,或不少于2000万元,批准组建后每年投入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以上要求;二是市一般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年产值规模在1亿元以上,前两年平均年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4%,或不少于1000万元,批准组建后每年投入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以上要求;三是属市重点扶持产业的领先企业,传统产业中具有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和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年产值规模可下调20%。
(4)科研技术水平在行业、领域中领先,具有研究开发所需的技术设备,拥有研究开发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技术带头人和不少于30人的产业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传统产业的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可下调为8%。
(5)与科技界、产业界有紧密的联系,有产学研合作的基础。
(6)市级工程中心组建目标和技术发展定位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力。